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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凛不喜欢下雨,却出生在一座多雨的城市。
那里的雨从不缺席任何一个季节,淅淅沥沥下在黑夜里,地上、墙壁附着返潮的水珠,树木和泥土如患皮肤病一般溃烂,散发出令人作呕的颓湿气息。
纪凛为此感到厌烦。
直到那天,他遇见一个人,从那以后他开始喜欢下雨。
那天原本也是枯燥乏味的一天,在上完课回公寓的路上,一个华裔朋友给他打来电话,邀请他晚上喝一杯。
纪凛不爱社交,回英国前有固定交友圈,都是从中学就玩在一起的朋友,跟他们几个厮混到高中毕业,之后他回英国念大学,他讨厌这里的雨,也讨厌这里的人,回来后总是一个人待着,偶尔和几个华裔同学打交道。
给他打电话的秦建州算是跟他走得近的其中一个,这人爱喝酒泡吧,一周至少去三次。他经常约纪凛,哪怕十次有八次被鸽,依旧乐此不疲发去邀约。那天他以为纪凛又会拒绝,没曾想那端静默几秒后问他要了地址。
纪凛去的理由很简单,因为那天下雨了,他烦,烦到需要一杯酒赶走湿哒哒的坏心情。
秦建州留学几年把学校附近的酒吧玩遍了,那次他带纪凛去的是隔壁那所大学周边的一家。说是这边玩腻了,要去那边看看其他学校的漂亮妹妹。
纪凛冲着酒去的,压根对秦建州口中的漂亮妹妹不感兴趣,但当他推开那扇玻璃门时,一股温香在鼻端扑开,她的身躯随着绚烂光影扑面而来。
他接住她。
那原本只是人生中一个随时被遗忘的小插曲,类似于顺手拾起滚落在脚边的一枚硬币交还给它的主人。
而命运的钟摆从那一刻开始晃动。
他接住她。
当时她并未喝醉,只是不小心被酒瓶绊倒,恰巧跌进了他怀里。身处异乡的东方女孩防备心重,肢体接触令她警铃大作,脚还没稳住就匆匆拉开距离,纪凛怕她又摔,伸着手臂虚护在她身侧,以便能够随时接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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