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看书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章(第1页)

两个人在被子下面瑟瑟发抖,郑榆紧紧抱着哥,听他牙齿打颤的声音,开玩笑:“哥呀,我们两个好像互相取暖的两只流浪狗。”

郑隽明把头埋到他的肩上,嘴唇发抖:“郑榆你才是狗。小时候让你看玉米,你学狗叫吓鸟,你不是狗谁是狗。”

“什么时候?”郑榆是真的很吃惊:“我怎么完全不记得了,你杜撰的吧。”

郑隽明闭上眼,“郑榆掰棒子,掰一个落一个。”

“说我是狗熊。”郑榆坐起身,抓抓他的头发,“你不能这么睡,擦擦啊。”

“累。”郑隽明趴着,鼻尖挨着郑榆的腿,嗅了嗅,“郑榆,我说过很多遍了,那是洗脸的肥皂,不是洗澡的。”

郑榆揪起自己的领子闻闻里面,“这你都能闻出来,你才是狗。”他从郑隽明身上跨过去,拿了毛巾回来。郑隽明还是不想动,郑榆拍拍他的头,“劳驾,您动动。”让他躺在自己的腿上。

享受擦头发服务的人眼睛闭着,睫毛笼下一层阴影,出租屋里接触不良的灯闪啊闪,哥的睫毛也颤啊颤。

等到了深冬,窗户漏风,郑隽明在窗户上贴一层厚塑料布,透过来的一缝一缝的风,把塑料布吹得鼓起来,风大的时候呼呼响,郑榆坐在床上戳着塑料布,呵呵笑:“气球。”

哥让他赶紧躺好,被子进风,冷。也是从那时候起,郑榆改掉了睡觉踹被子的习惯,是真的冷。

一米五宽的床,两个人再用不上那根线,因为几乎不用翻身。郑榆挨着哥的时候,感觉他们的胳膊不是胳膊,是翅膀,身上长出绒羽,人形渐渐消失,变小变小,变成两只依偎着的雏鸟。

背着抛弃骂名的人,其实才是被抛弃的那一个。郑榆后来睡不着,反复嚼着舒云姨说的那些云里雾里的话,记起那句心冷,突然明白了什么意思,他从床上爬起来,走到桌前,从背后环住哥。

郑隽明正在看材料,被他压得弯腰,反手拍拍郑榆,“干嘛?”

郑榆的手贴在他心口:“我摸摸。”哥的心脏跳动在他的掌心,郑榆深吸一口气,嘴唇贴着哥的脖子,“是热的,一点儿都不冷。”

郑隽明翻纸的动作一顿,手盖住郑榆的,“手这么冷,可不摸什么都是热的,回去。”

两人手叠手叠手,郑榆趴在哥的背上和他一起看文件,看着看着眼睛闭上,郑隽明托着他去睡觉。

过年的时候,兄弟俩裹在被子里,隔着塑料布挤在窗户前看烟花。

“别说,这么看,别有一番滋味儿,怪朦胧的。”郑榆把塑料布抚平,脸凑近了看。

热门小说推荐
祖师夸我好仙苗

祖师夸我好仙苗

三十六天天外天,九霄云外有神仙。神仙本是凡人做,只怕凡人心不坚。我叫沈星,从小坎坷多舛,命中注定无父无母、无妻无子、无官无财,是个可怜人。别人说,我这样的人,将来说不定要做乞丐。师父却说,我的命格万中无一,即便做乞丐,也会是乞丐中的皇帝。我说,有情皆孽,众生皆苦。师父却说,天地有道,人间有仙。只要我愿意,我亦可成仙......

cos0

cos0

许寄被通知要和别人联姻,对方白白净净,笑起来很漂亮。 许父母喜欢得紧,夸人貌美又顾家,黎听更是羞涩地低下头说谢谢。 可许寄讨厌这样的乖孩子,他面无表情地说:“我们只是商业联姻,你玩你的,我玩我的。” 黎听的语气瞬间失落下来:“好。” 即便如此,每次许寄回家,都会有温热的饭菜以及铺好的床被,还有一个大美人老婆温柔地对他说回来啦。 如果不是恰巧在聚会上看到——— 黎听穿着银灰西装,腿上趴着一个小美人,烟圈吐得比他还六。 似乎是不满意,黎听抓住小美人的头发往后一扯,淡淡地“啧”了一声。 许寄:“……” 对方见了他也不惊讶,甚至懒懒地挑了挑眉,和旁边的人说:“看,我老公来了。” 后来阴差阳错,两人滚上了床,许寄拍了拍黎听的脸:“你乖一点,我不让你疼。” 黎听眯着湿润的眼睛,侧头蹭了蹭他的手。 许寄很满意,以至于当他被他老婆猛地一掀时都没反应过来。 他骂了一句,牟足了力气一翻———他翻不动! 黎听压在他身上,笑得很好看:“你玩你的,我玩你。” …… 然后一觉醒来,许寄冷静地提出离婚,黎听脸上的笑意僵住了。 *长发美人攻X酷哥英气受 *双非处,洁党勿入,极端控党勿入...

风流董事长(全)

风流董事长(全)

他本是一个跨国集团懂事长的公子,过着优哉悠在的生活。可是,他父亲却死在了一次交通意外里。年仅十八岁的他毅然接掌了整个集团。家里剩下了一个美丽的母亲,一个美丽的姐姐,还有一个同样美丽的妹妹。而原本只有那么一点好色的他却在知道了自己并非父亲的亲生儿子后,他堕落了。【本书结局】最后,他还是他。可是,在那个家中,他却成为了一家之主!在那个大家庭里,有着数之不清的大大小小的美女!宛如古代帝皇后宫,那里的美人儿都在排在皇后之后,而扮演着皇后角色的,却是……...

死宅与舰娘

死宅与舰娘

穿越了,是科幻世界,什么,有高能磁暴,有可控核聚变,有极限个人武装,有世纪混战,有异域对抗!啊,是碧蓝航线,开摆!......

剑魔携香后传

剑魔携香后传

一隅之地终有尽,三千世界本无穷。问君缘何留于此?惟有情义在其中。——临剑...

大可爱

大可爱

上辈子,沈嘉和穷小子傅和平结婚,他喜欢对方,对方好像没那么喜欢他。 初始,他并不在意对方喜不喜欢他,只在意自己喜不喜欢。 …… 虽有波折,但最终沈嘉还是如愿和傅和平结婚,五年婚姻,感情如白开水,波澜不兴,第六年,站在事业新起点的傅和平提出离婚,沈嘉点头。 …… 一年后,傅和平另娶,和竹马结婚,第二年申请了自己的孩子(科技生子),彼时,离婚后的沈嘉拎着行李回到儿时的大院生活。 …… 不过午休一场,睁开眼,沈嘉回到了自己刚高考完的年龄,还未遇到傅和平,他还是大院几个孩子里最小的那个任性小子,是所有人的可爱弟弟,大家宠着他,让着他,真好啊。 …… 既然有了重新开始的机会,沈嘉想,他再也不要去招惹傅和平,当然也不会那么热烈的去喜欢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