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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官办案,当然讲求证据,人证物证具在,不容狡辩。”
“大人,我们身为子禹的东家,自然是要过问,若是不能拿出令人心服的证据,我们不会善罢甘休。”叶云铁了心,今天一定要见到证据。
见他们态度强硬,鹤林县令也不好隐藏。
“好吧!别说本官不近人情。”
子禹身上的佩刀,是宁邵统一发给大家防身的,这把刀是杀人的兇器,是物证。
当时在饭馆的小二,一口咬定是子禹杀了刘公子,是人证。
此乃人证物证俱全,也是手段很低俗的陷害。
“郑大人,刀是子禹的,不代表子禹就是兇手,至于小二的供词,请问子禹杀人的动机是什么?”
要先有动机,才可能杀人。
“你们商家的事情,大家心知肚明。你们和刘家在商场上竞争,也曾经起衝突,这心怀怨恨行兇,也不无可能啊!”
“这就好笑了,商业竞争各凭本事,况且赚不赚钱是我们老闆的事情,关子禹一个伙计什么事?他每个月,管好自己领钱的事就够了,为何要为了老闆的钱而心怀怨恨?说句难听的,就算亏了也是我们的事,与他何干?”
鹤林县令冷笑:“说不定是你们指使的呢!”
“郑大人,请问我们出多少钱,才能让一个大好青年,为了我们断送未来?更何况我们如果要行兇,也该是去外面僱用杀手,是有多傻,才能指使自己伙计,这啟不是摆明告诉别人,是我们干的?”
“更何况,就算是子禹想杀人,他也该是挑选一个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怎么会在饭馆这种人声鼎沸的地方行兇?莫非子禹是傻子?”
漏洞百出的案件,如果不是鹤林县令有心包庇,怎么会一口咬定子禹是兇手?
子禹和子齐都是狼牙队员,能力和智力都有一定程度,如此拙劣的杀人事件,子禹断然不可能是兇手。
在来的路上,子齐已经把事情的经过,说得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