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我不喜欢……啊!”
在听到顾宁悠的答案的那一刻,裴司远惩罚性地握着瓶身重重地顶入,这一下的撞击来的比之前的任何一次都更猛更快,甬道里的穴肉剧烈收缩,只差一点点就能享受到极致的欢愉,可裴司远却又一次停了下来,坏心地不给她这最后的刺激。
“说实话。”
说完后,裴司远又握着瓶身在她穴里抽插了几下,他留意着她脸上的表情,数次控制着在她即将到达顶点时停下,顾宁悠被他断断续续的动作弄得几欲发疯,一会觉得自己爽得马上就能到达天堂,一会又觉得自己空虚得快要死去,裴司远就在这时问她:“到底喜不喜欢?宁宁,你诚实地告诉我,你真的不舒服吗?”
顾宁悠不明白自己的名字到了他嘴里怎么能变得这么婉转动人,仅是两个字就胜过了一切的情话,除了裴司远,没有人会这么喊她,这样的称呼仿佛是他的专属,每次他念起时都温柔地让人沉溺,而在这样的时刻,几乎都能撩动了她的心弦,像是在她的心湖上抛下了一颗小石子,荡漾着在她的心头泛起了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顾宁悠终究是放下了她内心的那点骄傲和坚持:“喜欢……远远,我真的很舒服……”
听到了他想听的答案,裴司远终于大发慈悲地开始大力蹂躏那饥渴骚浪的小穴,只几下就给顾宁悠带来了毁天灭地的快感,越过顶点到达了极致的天堂。
“好舒服啊啊啊……”甬道深处涌出了一大波蜜液,和身体里的红酒一起占据着她的穴道,涨得她小穴发麻发酸,几乎就要昏死过去,“远远,把那个酒瓶拔出去好不好?我真的不行了……呜呜呜,要被远远玩坏了……”
她不知道自己无意中说出了能让男人发疯的话,裴司远手上青筋凸起,眸色更是沉得像是能滴出水来,但他最终还是没有再为难她,顺着她的意思将那酒瓶拔了出来,酒瓶彻底离开她身体的那一刻,那小穴如开了闸的水龙头一般往外喷水,酒液混着她的淫水一同奔涌了出来,看得裴司远心头发热,他高高地抬起她的臀,凑上前一口含住了她的娇穴,将那里面流出的液体尽数吞入了口中。
——以下非正文——
其实我写这一章的时候写的还挺爽的,原来大家都不能接受这种的嘛……
现实是现实,小说是小说呀,现实中肯定不能这样玩的
我写的时候是很注重女主身体的愉悦感的,没想到会让你们觉得看了不适……
好吧,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在这里跟看了觉得不舒服的宝贝们道个歉
我是很喜欢我笔下的这个女主的,我发誓,我真的真的没有任何不尊重女主或者故意侮辱女主的意思……
修真界第一兽医作者:沐小烦【文案】又名《霸道患者爱上我》。现代社恐小兽医阮晓云穿越到修真界,发现自己可以看到灵兽身上的灵气色彩。浅的地方就是伤痛,对症下药药到病除。艳的地方就是喜爱,正确抚摸即可收服。从此,修真界多了一位妙手回春的阮神医,专治灵兽,治不好包赔。众所周知,养得起灵兽的都是有钱人,阮晓云靠着本身过人的技术...
黎莘作为一个被砸进快穿系统的ol,执行的任务就是破坏原著剧情,勾搭男配男主。也就是毫无节操的啪啪啪与各种羞耻y!!!新增章节太多另开一本缘更前接《快穿之玉体横陈1...
裴熙一觉醒来,成了贵族学院里的“小可怜”。 在原著剧情中,小可怜会成为替身,经历强取豪夺、分分合合、出轨、NT.R等虐心剧情后,被无情抛弃,成为主角攻受爱情路上的垫脚石。 然而,当裴熙进入小说世界时,却发现一切大不相同——— 站在金字塔顶端的暴躁少爷,自诩直男,眼高于顶,却在遇见裴熙的那一刻,心跳失控,卑微哀求。 “我爱你,不要离开我。” 傲慢冷漠的家族继承人,心有所属,却争当小三,搞地下情,在黑暗中接吻,在图书馆约会。 “我不会成为第三者,所以你不能告诉任何人。” 温柔优雅的贵公子,成熟稳重,理智从容。却不断降低底线,最后跪在裴熙面前,乞求一丝爱意。 “成为哥哥的恋人,好不好?” 拥有天才头脑的资助生,是赛车俱乐部新星,未来的医学圣手。却无限自卑,只愿博得一时欢愉。 “我不要钱,我想…和你约会。” 高岭之花教会神父,侍奉上帝,冷静孤高,心无旁骛。在遇见裴熙后,他逐渐迷失,虔诚低语。 “我的神明,我的主人……” 1.暴躁纯情哥 2.自大傲慢哥 3.温柔阴湿哥 4.冷漠自卑哥 5.高岭之花哥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顺序,都c) 【食用指南: 【我文案真的好废,大家点进来看看正文呗~ 1.裴熙万人迷攻,主攻文 2.H国财阀背景,请勿过度带入现实 3.阶段性恋爱...
不复嫁(双重生)作者:脆桃卡里文案:沈遥凌与宁澹夫妻二十载,都到了本应儿女绕膝的年纪,还有人在她面前追忆往昔。说起当年,沈遥凌多么恨嫁,缠宁澹缠得太狠,以至于宁澹不得不放弃心上人,同她成了婚。沈遥凌听了也不恼怒,还笑着感叹:当年是年轻气盛,觉得心悦之人千金不换,撞多少遍南墙也不死心,如今想来,也真是不知道值不值当了。她这样说完,满堂...
秦岭中孤独的白色幽灵。黄沙下不腐的千年古尸。雪域里恐怖的无底深渊。深海诡影、龙穴迷宫……这些都是我当年盗墓的亲身经历,此时此刻,讲给你听……......
我立于混沌之巅,掌碎星辰,拳裂时空,万劫不灭,诸界俯首,吾念及法则,吾在及永恒,世间万物,皆为吾之倒影!......